宿州市出台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四项实施细则-k8凯发天生赢家

发布日期:2024-09-24 08:16 编辑: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:拂晓新闻网 【字号:  】 阅读:

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,《宿州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》《宿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》《宿州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“焕新”补贴实施细则》《宿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,已经市政府同意,于9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。

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重点是落实国家、省明确的3项政策:一是衔接新补贴标准,消费者报废旧车后,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由原来的1.5万元调整为2万元,购买燃油车补贴由原来的7000元调整为1.5万元;二是限定车辆须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;三是优化审核流程,将补贴资金审核流程由原来的市级审核、省级抽查复核、财政部监管局审核后拨付补贴资金,修改为由市级审核后即可拨付,省级抽查复核、财政部监管局审核后置。

汽车置换更新补贴,是对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同时新购燃油新车或新能源新车的,按照所购新车发票价格(不含税)给予一次性补贴。新车价格在5万元(含)—10万元(不含)的,燃油车补贴6000元、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;新车价格在10万元(含)—20万元(不含)的,燃油车补贴10000元、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;新车价格在20万元(含)以上的,燃油车补贴15000元、新能源车补贴18000元。该政策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同时享受。

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“焕新”补贴方面包括:家电产品,对国家明确的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视、空调、电脑、热水器、家用灶具、吸油烟机等8个家电补贴品类的产品进行细化,冰箱(含冰柜、冷藏柜)、洗衣机(含洗干一体机)、电视(含激光电视、投影仪)、空调(含中央空调)、电脑(含一体机、便携式计算机)、热水器(含燃气壁挂炉)、家用灶具(含集成灶),按照能效(水效)标准的2级、1级分别给予成交价格15%、20%的补贴;家装厨卫(智能家居)类消费品,净水机、洗碗机、扫地机器人、空气净化器、淋浴器、智能马桶(含智能马桶盖),干衣机、智能门锁、智能窗帘、智能晾衣架、智能床、智能床垫等12类,有能效(水效)标准的按照2级、1级分别给予成交价格15%、20%的补贴,无能效(水效)标准的按成交价格的15%补贴。每位消费者购买上述产品,每个品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
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,是对交售个人名下已上牌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,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立减补贴。其中,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给予成交价格15%的补贴,最高补贴500元;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按成交价格20%补贴,最高补贴600元。每位消费者名下登记多辆老旧电动自行车的,最多可享受2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。